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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要设计与详细设计合并说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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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要设计与详细设计合并说
在某项目中,承建方签合同中明确把设计阶段分为概要及详细设计两个阶段,并确认提交概要设计及详细设计说明书。项目经过需求分析及确认后,设计阶段开始,项目经理突然提出由于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是由同一个人完成,所以准备把两份说明书合二为一,业主方自然有所微词,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呢?按合同执行,恐怕承建方无法给出符合要求的设计说明书,不按合同执行,又能有什么理由说服业主呢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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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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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vidyeung 发表于 2012-1-19 23:46:27
你所说的合并是啥意思?两个阶段来的,保证项目管理质量,每个阶段的产物都是一个衡量点来的,不知你的项目经理未经沟通就执行这个合并,究竟想干嘛,现在不是合同的问题,是他自己问题,都没跟说清楚就乱下决定...
dsh_leage 发表于 2012-3-28 10:04:03
N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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